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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户随迁入户条件夫妻

栏目:家属随迁  人气:0   发表时间:2023-08-06  来源:网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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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户随迁入户条件夫妻

(深户随迁入户条件夫妻)
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

 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,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,领取迁移证件,注销户口。

 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,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,学校的录取证明,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,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。

 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,必须经过常住地县、市、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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